關于全資子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全資子公司連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東睦科達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但暫未收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近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對江蘇省認定機構2023年認定報備的*批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備案的公告》、《對浙江省認定機構2023年認定報備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備案的公告》,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連云港東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東睦科達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東睦科達”)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分別為 GR202332001976、 GR202333002637和GR202333004736,但截至目前暫未收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本次系連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東睦科達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滿后進行的重新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連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東睦科達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后連續三年內可繼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即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連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東睦科達2023年已根據相關規定按照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進行財務核算,因此本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不會對公司已披露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12月28日
報備文件:
1、對江蘇省認定機構2023年認定報備的*批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備案的公告;
2、對浙江省認定機構2023年認定報備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備案的公告。